中付电签官网全国服务: 4000-518-166
中付电签面向全国招收中付传统大POS机一级机构和代理合作方。政策条件优厚,欢迎加盟!

「2020两会」央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行长陈建华:建议构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

中付电签整理编辑:

  中国网财经5月22日讯(记者 曾蔷 实习记者 刘仪)2020年全国两会已经拉开帷幕。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行长陈建华建议构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综合运用先进大数据理念与技术,在雄安新区搭建架构合理、面向应用、灵活高效,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的大数据平台。

  当前我国正在全力推进雄安新区的建设与发展,陈建华认为构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对雄安新区的经济建设乃至整个国家的现代化发展都有诸多裨益。

  一是构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是实现新区定位的有力保障。首先,建立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有利于提升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和金融功能的发挥。《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定位雄安新区是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要承接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北京非首都功能。大量金融机构的入驻、金融业务的开展、金融市场的开放将为金融大数据中心的建立和应用提供广阔的空间,建立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不仅是现代金融产业的重要一环,也是创新驱动金融产业布局和升级的内在要求。其次,建立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有利于建设现代智慧城市。通过统一数据标准、明确数据分类、加强数据监测,能够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的数据收集、共享和深度应用,克服部门间的信息不对称、效率低下等问题,为推进“城市大脑”建设、实现智慧城市管理新模式进行有效探索和先行先试。同时,是建立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有利于培育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金融大数据中心,可以推动京津冀区域间的信息协同共享,促进京津冀区域内各方面的交互融合,发挥三地比较优势,推进三地错位发展,在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进程中实现良性互动和协同发展,不断增强新区的扩散效应和带动效应,使之成为现代化经济体系新引擎。

  二是构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是实现现代金融监管的必要支撑。金融监管体系是现代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国家金融治理水平的最直观体现。《“十三五”现代金融体系规划》指出,要实现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监管对所有金融机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全覆盖,消除监管盲区,提高监管效能。就雄安新区而言,中共中央 国务院2018年9月出台的《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中也指出,要推进综合性、功能性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符合国际准则的金融监管框架,实现雄安新区所有金融活动监管全覆盖,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当前,现有的金融监管规则大多基于分业监管和机构监管理念制定,难以对资金流向实施穿透式监管,存在监管盲区。构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可以打破目前各部门、各金融机构、各金融市场分割的“信息孤岛”,逐步消除监管盲区。同时借助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金融监管部门可以解决由于数据信息滞后性、片面性带来的问题,通过大数据技术,实现监管渠道电子化,监管数据全面化,数据共享常态化,及时对各类风险进行识别和预警,从而大幅提高金融监管的精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是构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突出了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作用,指出要“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就金融业而言,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渗透金融业,不断推动新兴金融业态崛起及传统金融业转型升级。当前金融大数据搜集、整理与应用能力已成为主权大国之间开展金融竞争的主要依托力量,金融大数据治理也已成为全球金融治理的重要内容并成为推动全球金融治理机制变革和演化的重要推动力量。建立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依托这一高效、安全、便捷、智能的金融基础设施,构建智能化的金融环境,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和深度应用,可以破除以往政府各监管领域碎片化权力结构,实现宏观政策协调配合,进而提升国家金融管理效能。

  为推动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的快速落地,陈建华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明确金融大数据中心功能定位。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将雄安新区建设成为金融大数据的技术创新高地、产业集聚高地、人才汇集高地、标准形成高地、金融治理和监管创新试验区,使之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金融大数据中心。综合运用先进大数据理念与技术,搭建架构合理、面向应用、灵活高效,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的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的互融互通和关联穿透,支持数据的充分共享和深度使用, 从而提升雄安新区现代金融体系效能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二是构建金融大数据中心发展机制。首先要创新金融大数据治理体系。统一数据标准,提高数据的标准化与可交换性。加强源数据管理,避免数据缺失和重复采集。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保护数据主体隐私权。其次要建立金融大数据协同机制。突破数据源界限,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的数据协调机制。支持金融大数据资产交易,建立统一的大数据交易平台和数据资产定价规则,以市场化效益调动各经济主体的积极性,促进数据的开放共享。同时要培育金融大数据产业集群。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快发展大数据存储备份、认证评估等配套公共服务。积极承接金融机构总部、数据中心等进驻雄安新区,发挥集聚效应,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金融大数据产业集群,增强金融大数据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基础。

  三是推进金融大数据中心技术应用。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国家金融数据模型,实现金融数据互融互通。加强区块链基础技术、量子保密通信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研究。科学应用数据库和数据仓库搭建技术,建立架构合理,能支撑不同数据接入方式,跨机构、跨平台、跨系统的金融大数据平台。强化数据挖掘、数据分析算法及可视化技术应用,提升数据使用价值。

  四是出台大数据相关法律政策。从立法层面出台《大数据法》,对不同类型数据的采集、处理、存储、分析、使用、共享等各个环节制定专业清晰的法律法规,维护全链条数据权益,确保大数据安全可靠,保证大数据应用生态良好,发挥大数据最大作用和价值,体现国家治理的法治精神。大力实施人才优先战略,建立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留住、培养懂科技、懂数据、懂金融的复合型人才,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建设和发展做好人才储备。

(责任编辑:赵雅芝)

「2020两会」央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行长陈建华:建议构建雄安新区金融大数据中心

我也留言

*

*

扫描二维码